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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定!广东新能源汽车取消限牌限行!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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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6月14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引。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了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全省新建住宅必须100%配备充电设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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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一:基础建设如何规划?


新建住宅必须100%配备充电设施


针对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从高速公路、城市公共设施、居民住地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


在高速公路方面,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在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


在居民居住地,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同时,促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完善政策配套,同时规划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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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二:如何推广新能源汽车?


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新能源汽车发展初期关键是如何进行快速有效的推广,在这一点上,《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加大公交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力度。


《意见》指出,广州、珠海市2018年底实现公交电动化,珠三角其余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5%);粤东西北各市市区到2020年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0%。同时,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


同时,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各地要尽快制定增加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实惠性的措施,不断提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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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三:如何加快规模化生产?


支持互联网企业跨界进入


为了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意见》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同时,积极支持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积极推动中外合资乘用车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


同时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一体化发展。依托珠三角“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打造集芯片、软件、传感器及终端设备等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全产业链体系。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加快车联网建设,分阶段、分区域推进现有道路基础设施的适应性改造和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广州等市积极创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支持示范区智能路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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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四:全省如何进行布局?


将在粤东西布局产业基地


广东作为全国重要汽车制造基地,在传统汽车布局上,主要是聚集在珠三角。然而,面对着新能源汽车全新发展机遇,如何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对此,《意见》也提出了明确指引:以珠三角新能源整车基地为龙头,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化发展,引导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打造全球先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在实际落地过程中,《意见》提到,每年组织召开1-2次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接会,积极引导整车企业与关键零部件、材料企业进行合作,提升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水平。


未来,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粤东西,也将享受到新能源产业的“红利”。


《意见》指出,建设粤东西两翼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在粤东西两翼沿海片区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动珠三角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等产业向基地扩大生产规模,集约发展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产业。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也充分考虑了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2018-2020年,对省内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贴息支持,其中,对乘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0.5;对商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1。单个企业贴息最高补贴限额为1亿元。

(文章转载自:南方+)